7月17日,海關總署發布《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150號(關於開展2025年度法定檢驗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對法定檢驗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
一、進口商品:學生文具、嬰童用品、電子產品、家用電器、低壓電器、日用飾品等。
二、出口商品:兒童玩具、燈具、低壓電器、功能性服裝等。
對比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163號文件,海關總署今年擴大了針對出口商品的抽檢範圍,除了兒童玩具,增加燈具、低壓電器、功能性服裝等三大類目產品,相關類目企業需做好合規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