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菲律賓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菲律賓暫停實施對進口高密度聚乙烯顆粒(High-Density Polyethylene pellets and granules HDPE)的現行保障措施。涉案產品的東協稅號(AHTN 2017)為3901.20.00。
2020年9月4日,應菲律賓國內企業JG Summit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請,菲律賓對進口高密度聚乙烯顆粒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21年9月17日,菲律賓貿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2年10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菲律賓代表團於2022年10月12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菲律賓貿工部對高密度聚乙烯顆粒作出保障措施終裁,決定對涉案產品徵收3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第一年為1338菲律賓比索/公噸,第二年為1271菲律賓比索/公噸,第三年為1208菲律賓比索/公噸。措施有效期自菲律賓海關局頒布海關備忘錄令之日起,或菲律賓貿工部部長令(2022年9月30日籤署)在兩份全國性報紙上發布15天后生效(2022年10月12日發布),具體實施以日期早的為準。此次保障措施不適用於中國、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