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於開展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梯度培育項目徵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快遞搜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於開展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梯度培育項目徵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浙經信產數〔2025〕174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有關省屬企業: 為貫徹省府辦印發的《浙江省製造業數位化轉型行動方案》,落實《未來工廠梯度培育工作實施指南(試行)》,分級推進未來工廠梯度培育,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未來工廠梯度培育項目徵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申報主體應依法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申報項目應在省內建設實施。企業生產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近2年內沒有違法行為,未發生安全、質量或環境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企業信用核查結果為準,企業信用要求良好以上)。省級數位化車間、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申報企業數位化水平需達到2.0及以上,未來工廠試點企業需達到3.0及以上。 (二)省級數位化車間培育項目。在建和建成項目均可申報數位化車間培育項目,在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項目原則上應為2023年以後完成建設,建成前五年內的軟硬體總投資(包括企業設備購置、軟體購置和其他技術諮詢與服務費,不包含土建和廠房投資,下同)不低於2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原則上不低於1500萬元。 (三)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在建和建成項目均可申報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在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項目原則上應為2023年以後完成建設,建成前五年內的軟硬體總投資不低於4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原則上不低於3000萬元。 (四)未來工廠試點企業。採取試點徵集和「揭榜掛帥」兩種方式。 1.試點徵集應以正在實施的新建或擴建項目為主進行申報,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前五年內累計軟硬體總投資不低於8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不低於6000萬元。 2.面向「歷史經典+未來工廠」方向,採取「揭榜掛帥」方式,支持企業在保留核心工藝的基礎上,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傳統工藝的深度融合,加快推進生產流程數位化、產品創新研發和品牌數位化營銷等,利用信息技術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實現生產方式革新、產品品質躍升、品牌價值重塑。「揭榜掛帥」項目建成前五年內累計軟硬體總投資不低於6000萬元,單列通道、單獨評審,其他申報要求與試點徵集相同。 (五)對標建設要求。企業應結合自身智能製造基礎,選擇省級數位化車間、智能工廠或未來工廠作為建設目標進行申報,參考《浙江省「未來工廠」分級建設要求(試行)》(附件3)開展對標建設,其中,省級數位化車間建設內容應涵蓋8項能力域、24項能力子域,省級智能工廠應涵蓋11項能力域、34項能力子域,未來工廠應涵蓋14項能力域、44項能力子域。項目建成後應在提質、增效、降本和安全、綠色生產等方面取得預期成效,符合《未來工廠梯度培育工作實施指南(試行)》相關要求。同時,未來工廠建成後應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創新突破,在業態模式創新、組織管理創新、對外賦能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具有先進性、引領性,並同意對外宣傳展示、參觀考察和複製推廣。 二、遴選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需於2025年7月25日前,通過企業法人帳號登錄「浙企智造在線」(https://xzz.jxt.zj.gov.cn)進行申請,填報項目信息。 (二)縣(市、區)初審。各縣(市、區)經信部門於2025年7月29日前,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後,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推薦至市級項目培育庫。初審時各縣(市、區)經信部門需嚴格把關項目的真實性,要重點核對軟硬體總投資、項目備案信息和建設周期等,避免同一項目或已認定項目重複申報。 (三)設區市審核推薦。省級數位化車間培育項目由各設區市經信局審核後入庫,審核截止日期為8月15日。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由各設區市經信局審核匯總後,統一推薦至省級項目培育庫,推薦數量不限。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實行限額推薦,推薦數量杭州、寧波各不超過8家,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台州各不超過5家,衢州、舟山、麗水各不超過3家,各市經信局推薦時需同時上傳推薦行文電子版。省屬企業未來工廠試點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由省國資委負責審核推薦。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和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審核推薦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4日。 (四)組織遴選。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由省經信廳進行覆核,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培育庫,企業可通過「浙企智造在線」查詢結果。未來工廠試點企業由省經信廳採用集中答辯、專家評審的形式擇優遴選,視情開展現場核查,並印發試點企業名單。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同一獨立法人,僅可申報1個未來工廠試點項目,可申報多個省級智能工廠、數位化車間培育項目。同一集團公司,其下屬多個子公司申報未來工廠試點項目的,需徵得集團公司同意,且不同子公司申報的產品應有明顯差異(包括申報的子公司和已獲評未來工廠、未來工廠試點企業的子公司之間的產品,也應有明顯差異),產品的市佔率行業領先。 (二)此次為培育和試點項目申報,待相關項目建成投產後,企業可申請評估認定。省經信廳將於每年年底組織開展評估認定,屆時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通知進行申請。 (三)後續省經信廳將聯合各地經信部門,面向培育和試點企業系統化開展標準宣貫、政策解讀、專家指導、供需對接、未來工廠現場研學等活動,有相關需求企業可通過「浙企智造在線」填報服務需求。 申報事項諮詢:0571-87056459,18358134890; 網上填報操作諮詢:0571-87758256; 數位化水平評估諮詢:0571-81029660,0571-87056463。 附件1 浙江省數位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申報表.doc 附件2 浙江省未來工廠試點申報書.doc 附件3 浙江省「未來工廠」分級建設要求(試行).doc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日 访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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