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6月12日裁定,維持川普政府依據《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進口商品加徵10%普遍關稅的暫緩執行令,意味著該項關稅將繼續徵收至上訴法院作出最終判決或原定的7月下旬自動到期日——儘管初審法院上月已判定該關稅違法,但上訴法院認為即刻叫停會造成聯邦政府不可逆財政收入損失且初審法院法律適用或存瑕疵,因此原告華盛頓州及兩家獲初審勝訴的進口商在終判前仍需按10%繳稅;按規則該關稅最長150天、約7月底自動失效,白宮計劃在到期前完成"301調查"並以新懲罰性關稅填補空缺,USTR本月已暗示或以強迫勞動為由對韓國商品加徵12.5%,稅務基金會估算若關稅維持期間美有效關稅率將達11.7%、為1972年來最高,進口商3月單月已承擔約80億美元稅負,終審若認定違憲政府需退還1660億美元但當前繼續徵稅將加重企業與消費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