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菲律賓國家稅務局(BIR)發布第38-2026號稅務備忘錄通告,強制要求所有從事線上業務的納稅人——包括網店賣家、自由職業者、專業人士、博主及網紅等——必須在其網站、電商平臺或社交媒體商業頁面的顯著位置展示「註冊印章標識」,以證明已完成稅務註冊;該標識將作為線上交易的身份認證工具,可放置在「關於我們」或「營業執照」等欄目中,納稅人無需再公開完整的註冊證,僅需展示該標識即可避免暴露稅號及營業地址等敏感信息;該標識可通過在線註冊與更新系統(ORUS)免費生成或通過稅務分區辦公室申請,若通過線上更新資料需繳納30比索印花稅,現有納稅人無需更換現有註冊證但鼓勵更新以獲取標識,菲律賓國稅局局長表示此舉旨在規範數字經濟市場並保護合法商家與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