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印尼貿易部近日通過2026年第11號部長條例頒布新規,將於5月8日正式生效以強化多項農產品進口管理,旨在落實糧食自給計劃並保護國內生產商利益,這是對2025年第18號條例的第二次修訂;新規新增了對飼用小麥、豆粕、綠豆、花生、飼用大米及梨等商品的進口限制,要求進口商必須依據相關部委技術建議向貿易部申領進口許可證,並通過統一電子系統整合流程,其中飼料大米需提交商品平衡文件,梨則須提供冷庫所有權證明及檢驗報告;貿易部長布迪·桑託索表示,此舉經過跨部門協調與監管影響分析,旨在平衡國內供需、穩定本土價格並加強國家糧食安全,進口司司長亦呼籲企業積極反饋以確保政策平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