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TAC)(代表南部非洲聯盟-SACU,SACU包含國家為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及史瓦帝尼5國)發布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和泰國的型鋼(U-sections,I-sections,and H-section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具體稅率為:
🚨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U型鋼、I型鋼、H型鋼以及其他角度、形狀和截面的型鋼反傾銷稅率為74.98%;
🚨原產於或進口自泰國的U型鋼、I型鋼、H型鋼以及其他角度、形狀和截面的型鋼反傾銷稅率為20.32%。
涉案產品的南非稅號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
同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ITAC)(代表南部非洲聯盟-SACU,SACU包含國家為南非、波札那、納米比亞、賴索托及史瓦帝尼5國)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地區以及日本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扁軋製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or Other Alloy Steel)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裁定:
中國臺灣地區生產商的最終反傾銷稅率為 24.20%。
日本出口商/生產商Nippon Steel Corporation的最終反傾銷稅率為 44.95%、日本其他生產商的最終反傾銷稅率為 57.23%。
涉案產品為寬度為600毫米或以上的鐵、非合金鋼或其他合金鋼扁軋製品,無論是否成卷,熱軋後未進一步加工:包括酸洗和塗油、熱軋、未包覆、鍍層或塗層(不鏽鋼和晶粒取向矽電工鋼除外)。涉及南非稅號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的項下的產品。
數據顯示,南非鋼鐵總消費量中約36%依賴進口,而中國在其中佔據了73%的份額,這一巨大佔比加劇了本土產業的生存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