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越南政府近日發布新決議,對食品「適用標準自我聲明」和「產品聲明登記」制度作出更為嚴格、細化的規定,將市場上絕大多數常見食品類別均納入上市前必須完成標準聲明的管理範圍,企業合規門檻明顯提高。根據決議,已加工與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營養微量強化物質、保健食品、膳食補充食品、醫學營養食品、特殊膳食用途食品及36個月以下嬰幼兒營養產品等均須履行「適用標準聲明」義務,意味著除個別特殊情形外,多數食品不得再「先賣後補手續」。聲明檔案必須包括產品標準聲明文件及檢測報告,其中檢測報告須由具備ISO/IEC 17025資質的實驗室出具且有效期不超過12個月。申報以線上辦理為主,審核時限為15個工作日,若無書面反饋則檔案自動公示。電商銷售食品須公開產品聲明信息,便於市場監管與打擊虛假宣傳。企業需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信息真實性及產品安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僅用於出口生產、不在境內消費、人道主義援助以及科研檢測的進口產品可免於聲明。此規將顯著提升食品企業的合規周期、檢測成本及資料規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