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9日宣布對伊朗實施新一輪制裁,將伊朗19名個人和12家實體列為制裁對象。
根據歐盟理事會當日發布的公告,歐盟援引其「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將伊朗內政部長伊斯坎德爾·莫梅尼、伊朗總檢察長穆罕默德·穆瓦赫迪-阿扎德等15名個人和伊朗視聽媒體管理機構等6家實體列為制裁對象,凍結相關個人和實體在歐盟司法管轄範圍內的財產,禁止歐盟成員國公民和實體向他們提供資金,禁止相關個人入境歐盟。
此外,歐盟以向俄羅斯提供軍事支持為由,將參與伊朗彈道飛彈和無人機研製的4名個人和6家實體列為制裁對象,還決定擴大制裁範圍,將更多與飛彈和無人機研製相關的零部件和技術納入出口管制,禁止向伊朗出口、轉讓、供應或銷售這些零部件和技術。
公告顯示,計入本輪制裁,目前歐盟總計對伊朗247名個人和50家實體實施「人權制裁」,總計對伊朗24名個人和26家實體實施涉俄制裁。
2025年底以來,伊朗多地因物價上漲、貨幣貶值等問題發生抗議活動,其間出現暴力騷亂,造成民眾和執法人員傷亡。伊朗官方此前表示,騷亂事件是美國和以色列一系列「失敗陰謀」的延續和「敵人的卑劣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