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月27日消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跨境洋酒走私案作出終審判決,主犯肖某通過組織"水客"團夥從澳門偷運奔富葡萄酒、軒尼詩白蘭地等高檔洋酒入境,累計偷逃稅款267.9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下遊買家謝某甲、謝某乙因涉案偷逃稅款達1557萬元,分別獲刑四年三個月和四年六個月。該團夥在2021年至2024年期間利用境內外價差及反傾銷稅政策空隙,通過社交軟體對接需求、澳門元結算、口岸人身攜帶等方式形成完整走私鏈條。案件揭露了跨境酒水貿易中因關稅政策波動(如澳大利亞葡萄酒218%反傾銷稅)滋生的非法牟利空間,同時凸顯監管部門通過收緊攜帶標準(如港澳入境酒精飲料限免至0.75升)、強化全鏈條打擊等手段持續壓縮走私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