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間,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華重工」或「公司」)發布《關於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任的公告》:近日,振華重工董事會收到公司董事張劍興、副總經理(副總裁)劉峰的書面辭呈。張劍興、劉峰的原定任期到期日均為2027年6月16日。
根據公告,因工作安排,張劍興辭去公司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委員、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劉峰辭去公司副總經理(副總裁)職務。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範運作》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張劍興、劉峰的辭任於其書面辭呈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
張劍興、劉峰已確認與公司和公司董事會之間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需提呈公司股東注意的事項。
振華重工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張劍興的離任不會導致公司現有董事會成員人數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不會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行。劉峰的離任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