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ZIM可交易,但不可失控-快遞搜
1月初,紐約上市的以色列班輪公司ZIM(以星航運)再次被推上風口:董事會開展戰略評估,引發馬士基、赫伯羅特等潛在買家「可能出手」的市場猜測;與此同時,以色列政府監管機構公開釋放強硬信號,國內工會亦以工業行動相威脅,令「出售ZIM」的敘事迅速降溫,並直接反映在股價波動上。 這一輪事件並非短期情緒,而是集中揭示了一個結構性事實:ZIM可以進行資本層面的交易安排與結構調整,但以色列不會允許其失去國家可控性。無論是外資併購、管理層收購,還是任何可能導致控制權實質外移的交易,最終都必須跨過以色列國家安全與「黃金股」機制的硬門檻。 一、政府把規則講明:國家有權反對超過24%的股權轉移 近日,以色列政府公司管理機構(Government Companies Authority)致函ZIM董事長的關鍵點,不是「提醒風險」,而是明確宣示國家對控制權的制度性約束:當股權轉移觸及特定閾值,交易邏輯從「資本市場定價」立即切換為「國家安全審查」。 根據披露內容,任何導致持股超過24%但不超過35%的股份轉讓,需要事先通知國家;而國家被賦予權利,在其認為交易可能損害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時反對該轉讓。進一步地,任何超過35%持股的交易,若未取得「特殊國家股」(黃金股)持有人事先書面同意,將被視為無效。這意味著控制權問題並非「溢價多少」可以解決,而是「國家是否允許你成為控制性股東」。 因此,市場上討論的「收購ZIM」首先要回答的不是估值模型,而是合規與主權邊界:你能不能拿到足以形成控制的籌碼,以及國家是否願意放行。對潛在買家而言,這套機制本質上構成了併購的結構性「天花板」。 二、ZIM不是普通航運資產,而是以色列的「生存型基礎設施」 航運企業在平穩時期可能被視為周期性資產;但在地緣風險上升、供應鏈脆弱性被反覆驗證的環境下,航運能力會被重新定義為「國家生命線」式的基礎設施、戰略性資產。這一點,從如下國際經驗可以清晰印證。 例如, 2017年韓進海運破產對韓國製造業供應鏈造成重大損害,此後韓國政府竭力保住HMM,本質上是以國家力量修復「可控運力」的戰略短板; 疫情期間新加坡PIL在基本物資與防疫物資運輸中的關鍵作用,也說明對高度依賴外貿與海運的經濟體而言,航運企業在極端情境下承擔著準公共品功能。日本作為島國長期保持強大航運產業,中國臺灣地區擁有長榮、陽明、萬海、德翔等航運公司,也同樣體現了外向型經濟體對海上通道與運力組織能力的長期戰略投入。 航運業之所以值得被單獨強調,是因為它具備極強的 「在不確定中維持連續性」的能力。 把這一邏輯放到以色列,結論更具現實緊迫性:在巴以衝突仍未完全結束、區域安全高度不確定的背景下,以色列對海運保障基本生產與生活供給的依賴度極高。 ZIM的價值不僅是利潤表上的收益能力,更是國家在關鍵時刻可調度的運力網絡、航線組織與供應鏈協同能力。在這種語境下,以色列政府傾向於確保ZIM「隨時可用、始終可控」,而不是將其作為可以自由流轉的普通市場資產。 三、工會把交易成本推高到「政治風險」層級:工業行動不是姿態 本輪事件另一個關鍵變量,是國內工會力量對「外資收購」敘事的直接反擊。相關材料顯示,反對將ZIM出售給外國公司的工會已向管理層發出警告,並威脅在 1月9日採取工業行動。這一信號對班輪公司而言極具殺傷力,因為其影響不止於勞資關係,而是可能直接觸及運營連續性與客戶履約能力。 因此,哪怕某個外資買家願意出更高報價,也不意味著交易就能順利推進。 當工會把問題上升到國家利益與本地就業、運營基地保留等議題,收購交易就會變成一場高不確定性的綜合風險博弈。 四、所謂「收購傳聞」更像資本博弈:更可行的結局是拆分與重組,而非「賣身」 同時,近期的一系列時間反映出資本市場內部對ZIM的控制權與定價存在激烈分歧:激進股東擔憂「管理層主導的低價收購」,並認為公司現金儲備與資產價值被顯著低估;與此同時,市場又不斷出現併購與戰略買家的傳聞,推動情緒與股價波動。此類現象本質上說明:ZIM已成為一個典型的「戰略資產+資本博弈」標的。 但在黃金股制度與國家安全框架下,無論是外資併購還是管理層收購,只要觸及控制權實質轉移,都繞不開國家的審批與否決機制。國家評估標準也不會以「股東收益最大化」為唯一目標,而是以「是否損害國家安全與關鍵利益」為核心。這決定了交易更可能被引導向一種更可控的方向: 允許資本運作,但鎖住控制權。 因此,更現實、更可操作的路徑可能是市場已有討論的方向:通過 拆分、資產重組、業務結構調整實現價值釋放,但把「可控核心」牢牢留在以色列控制體系中。具體而言,可能出現的妥協式交易結構包括:引入戰略投資者但保持非控制性持股;通過協議承諾保留以色列運營基地、關鍵崗位與應急調度機制;或將部分資產、航線、船隊安排進行財務與運營優化,而不觸碰控制權邊界。 在以色列的制度框架下,「交易」可以設計,但「失控」不會被允許。 五、結論:ZIM可以資本運作,但控制權不可外流 綜合政府黃金股機制、國家安全底線與國內勞工力量三重約束,可以得出一個高度清晰的判斷:ZIM具備交易性,但其控制權不具備自由流轉性。 首先,黃金股安排通過明確閾值(24%、35%)將控制權交易制度化地納入國家審查與否決範圍;其次,在地區衝突未止、全球政治經濟不確定性加劇的背景下,ZIM作為國家海運能力的重要載體,其戰略價值顯著上升;再次,工會對「外資收購」的強烈抵制,使任何試圖改變公司控制結構的方案都將面對高昂的社會成本與運營風險。 因此,與其說「ZIM可能被出售」,不如說: ZIM可能被反覆討論、被戰略評估推動結構調整、被資本博弈抬高波動,但它極難被允許失去以色列的國家掌控。在以色列語境裡,ZIM不是一筆普通資產交易,而是一條國家安全底線: ZIM可交易,但不可失控。 快遞搜免責聲明:此消息系轉載自其他媒體,快遞搜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访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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