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月7日消息,越南政府發布第342/2025號法令,細化《廣告法》中網絡廣告相關規定,自2026年2月15日起施行。法令明確,非固定區域廣告(即在網頁或應用界面中非固定位置、遮擋主內容的廣告)不得設置無法關閉的靜態圖像;動態或視頻廣告最長關閉等待時間為5秒。此類廣告須提供清晰、易識別的關閉按鈕,用戶僅需一次點擊即可關閉,且不得使用誤導性圖標。平臺須設置舉報入口,引導用戶報告違規內容,並提供拒看或屏蔽選項。廣告主、服務商、發布方及分發方須在文化、體育和旅遊部或相關部門通知後24小時內刪除違法廣告。電信與網際網路企業也須在24小時內配合阻斷非法廣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