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美國民權團體9日向紐約南區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美國政府立刻公布在加勒比海和東太平洋打擊「運毒船」的法理依據。自9月初以來,美國五角大樓已確認執行22次此類打擊行動,致87人死亡。
這起訴訟的原告是美國民權聯盟、維護憲法權利中心和紐約公民自由聯盟。三家團體要求聯邦政府公開與美軍上述行動相關的全部文件,包括美國法律顧問局先前出具的一份40多頁的法律備忘錄。按美國《紐約時報》說法,這份備忘錄是美國政府用來為打擊行動辯護的材料,但一些法律專家對其合法性提出質疑。
據美國《華盛頓郵報》報導,上述備忘錄辯稱,美國處於與未具名「販毒集團」發生「非國際性武裝衝突」的狀況中,參與打擊所謂「運毒船」行動的軍事人員不會受到指控。
根據起訴書,原告10月15日即提請多家聯邦政府機構公布這份備忘錄,但未獲回應。「公眾有權知道,川普政府如何證明公然謀殺平民合法,以及其聲稱讓犯下這些罪行的人免於起訴的理由。」
這三家民權團體認為美國政府涉入「非國際性武裝衝突」的說法站不住腳,因為依據國際法,認定一個國家與一個非國家行為體之間處於武裝衝突的必要前提是,後者需是「有組織武裝集團」,有類似正規軍的編制與紀律,且針對前者長期實施武裝暴力。
這三家團體還對近期備受關注的美軍「二次打擊」事件提出質疑。在9月2日的行動中,美軍擊中載有11人的所謂「運毒船」,在發現其中兩人生還後,再次下令打擊。美軍高層被曝曾下達「幹掉船上每一個人」的命令。不少法律專家認為這明顯違法。
上述民權團體認為,美軍不能「草率殺害僅涉嫌走私毒品的平民」。美國政府應首先採取逮捕等非致命措施,只有在證實存在具體且緊迫的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威脅時,才可動用致命武力這一最後手段。他們呼籲美國政府停止「非法且不道德」的襲擊,並追究下令打擊官員的責任。
美國白宮、國務院、司法部與國防部對此訴請均未予置評。
據報導,在輿論壓力下,美國國會預計數天內將通過相關法案,要求國防部就打擊「運毒船」行動提供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