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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出口新規:出口商外匯收入必須全部留在國內!2026年1月1日起實施-快遞搜
025 年 12 月 8 日,印尼財政部官員表示,印尼政府將修訂出口外匯收益(DHE)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自然資源出口商必須將全部外匯收入存入國有銀行,且存期至少 1 年,同時對其資金使用加以限制。
新規具體細節:
新規將進一步收緊出口商外匯資金管理,重點限制銀行選擇和資金使用。以下是關鍵點:
?? 保留要求:出口商全部出口外匯收益必須存入國有銀行(不包括私營銀行或外資銀行分支),保留期為 12 個月。
?? 資金使用限制:出口商將外匯轉換為印尼盾的比例上限為 50%,可用於業務運營(如分紅、外匯貸款償還、原材料採購)。剩餘 50% 必須以外匯形式保留,無法轉換或轉移至海外。
?? 適用範圍:針對自然資源出口領域的出口商:礦業(不含油氣):包括煤炭、鎳、銅等礦產出口商。種植園:主要涉及棕櫚油、可可、橡膠等農產品出口商。林業:針對木材、紙漿等林業產品出口商。漁業:包括海產品(如魚類、蝦類)出口商。適用於每批次價值不少於 25 萬美元的出口。油氣行業繼續適用 30% 保留。
?? 實施時間: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新規將在未來幾周內正式發布。
?? 違規處罰:不執行這一政策的出口商將面臨出口許可證被暫停的行政制裁。
政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