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正式公布《渤海灣中部水域船舶定線制》,該定線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舉將有效簡化渤海灣中部水域船舶交通流向,切實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據悉,渤海灣中部水域是船舶進出天津、黃驊、曹妃甸等港口的重要通道,交通流複雜交錯。近年來,隨著區域內港口規模持續擴大,海上航運、油氣開發、水產養殖等海洋經濟活動快速發展,該水域船舶通航密度和會遇概率顯著增大,水上交通安全風險加劇。此次船舶定線制的設置,正是針對這一現狀,旨在通過規範船舶航行秩序,降低碰撞風險。該定線制參考多幅海圖,各坐標點採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航海用途等同世界大地坐標系WGS-84),由第一分道通航制、第一警戒區、第二分道通航制和第二警戒區組成。其中,兩個分道通航制均設置分隔帶及東、西行通航分道,明確了各通航分道的邊界範圍、長度、寬度及船舶主流向;兩個警戒區則劃定了特定水域範圍,為船舶會遇、轉向等操作提供安全緩衝空間。關於定線制的實施管理,確定主管機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事局,具體實施船舶交通管理和受理報告機關為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天津VTS)。同時,對航行船舶作出多項特別規定:進出定線制水域不強制報告,但緊急情況需向天津VTS報告;船舶應遵守《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在甚高頻09、16頻道守聽;儘量避免穿越通航分道,確需穿越或追越的,需提前向天津VTS報告並通報周邊船舶;禁止在警戒區、通航分道及其端部附近水域錨泊、捕撈和養殖等。對於違反規定的船舶,將由海事管理機構依法處置。該定線制特別提醒,渤海灣中部水域船舶定線制第二警戒區位於天津水域首批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內。為防範化解商漁船碰撞風險,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航經該區域的商漁船舶需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可查閱天津海事局、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2025年第3號通告了解詳細航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