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2月1日消息,歐盟近日推出兩項數字監管新規,首次要求Meta、TikTok等平臺為廣告引發的網絡詐騙承擔賠償責任,支付服務新規規定當用戶因平臺廣告受騙時,支付商需先行賠付,若平臺未及時處理舉報內容則需向支付方補償。新規要求平臺對金融廣告主進行資質審核,並立即下架欺詐內容。與此同時,歐洲議會提出限制誘導成癮設計,建議將社交媒體、AI助手的使用年齡提高至16歲,要求整治網紅隱形廣告、成癮性網站設計及AI生成不良內容。數據顯示歐盟每日流通約150億條高風險廣告,丹麥年均有27.4萬人遭遇網絡詐騙,97%歐洲青少年每日上網,78%的13-17歲用戶每小時查看手機通知,促使歐盟系統性強化數字安全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