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成功偵破大潤發連鎖超市高管受賄案,其中已查實的涉案金額竟高達700餘萬元。目前,管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25年7月,靜安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在依託「藍鯨」護企工作站進行企業走訪過程中發現,轄區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在近期接到大量匿名投訴舉報,矛頭直指該超市華東營運部負責人管某。
早在2022年管某升任華東區負責人之前,其在安徽任職期間便與物流供應商肖某建立了利益關聯。肖某以菸酒茶葉等禮品進行初期籠絡,管某全盤收受,為後續權錢交易埋下伏筆。2022年底成為關鍵轉折點,正值雙方續籤物流合同的敏感節點,手握華東區域運營、倉儲、物流大權的管某以"急需用錢"為由,向肖某提出300餘萬元"借款"。這筆資金既無借條,也未約定還款期限和利息,更以"明年生意繼續做"作為隱晦承諾,實質構成典型的商業索賄。
此後貪腐行為進入常態化階段。管某每年年中、年底都會以"投資買房""資金周轉"等名義定期「借款」,至案發時累計收受財物達700餘萬元。為掩蓋非法所得,他將600餘萬元現金交由司機王某,通過銀行存款方式分批轉移至妻子帳戶,形成"索賄-轉移-隱匿"的完整鏈條。值得注意的是,管明武案發前身兼高鑫零售體系內68家企業法定代表人、56家企業高管,複雜的職務體系為其權力尋租提供了便利條件。目前其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批捕,肖某、王某分別因行賄罪和掩飾犯罪所得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