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越南國會代表在近日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小組討論中提出多項建議,代表裴明德指出草案目前要求電商平臺賣家提供身份或經營文件,為支持新賣家,他建議僅在企業達到納稅門檻後才進行身份驗證,並追究平臺保護用戶數據的責任,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者處以罰款並要求向消費者退款。代表馬氏翠強調法律需明確電商平臺在組織、管理和監控電子交易中的義務,為追究平臺責任提供法律依據,建議引入強制性投訴工具並建立平臺連帶責任機制。代表阮氏蘭指出草案缺乏賣家身份驗證和自動退款機制的具體規定,呼籲納入強制性投訴和自動退款機制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強調平臺需使用電子認證工具驗證賣家身份。越南目前擁有超過7萬個電商網站和應用程式,許多跨境平臺未能遵守國內法規,數千起消費者投訴因平臺推諉而未解決,代表們建議借鑑中韓等國經驗,通過完善法律促進市場公平和消費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