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娜)近日,四川省出臺《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的戶籍限制,放寬和擴大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共濟範圍。
《實施意見》主要體現在「放」「擴」「提」「獎」「便」五個方面。其中,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的戶籍限制,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均可在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居民可持居住證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可在就讀地或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同等享受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實施意見》明確,職工醫保個人帳戶共濟範圍擴大,共濟對象由以前的家庭成員擴展到近親屬,共濟使用範圍擴大到既可以為近親屬繳納居民醫保費,也可以支付已參保的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自付部分醫藥費用。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實施激勵,是此次《實施意見》政策調整的亮點之一。「參保繳費要連續,不然斷繳沒報銷;固定3個月不能動,變動補繳可修復;連續斷保需警惕,4年要等6個月。」四川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用順口溜概括居民醫保連續參保的好處,以及斷保帶來的影響。
為鼓勵群眾連續參保,該省還將實施「兩個激勵」。即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群眾,今後每連續參保1年,就可享受連續參保激勵,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二是參加居民醫保的群眾,如果當年沒發生過住院、門診等所有醫療費用的基金報銷,在下一年度可享受基金零報銷激勵,也可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如果當年發生大病保險報銷並使用了獎勵額度,那麼前期積累的零報銷獎勵額度將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開始計算零報銷獎勵額度。據了解,目前四川大病保險的年度封頂線統一為30萬元。「兩個激勵」累計提高的總額度最高可達年度封頂線的20%,累計疊加後最高可達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