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11月3日消息,越南政府近日發布第352/NQ-CP號決議,正式批准由工貿部主導制定的《電子商務法》草案內容,該草案共7章55條,明確規範電子商務交易者、在線經營者、電商平臺及支付物流服務商等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特別針對跨境活動的外國企業設立管理機制。草案重點建立數字環境下消費者保護體系,要求中介平臺承擔商品信息管控責任,並列出10類禁止行為包括非法集資、消費者欺詐、交易違禁品、操縱評論、強制壟斷註冊等,旨在構建透明競爭安全的電商市場,標誌著越南在完善電子商務法律框架方面取得關鍵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