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搜·KdSo >> 物流电商新闻 新《海商法》通過:託運人承擔卸港無人提貨的費用和風險!共同海損少一損!電子提單合法化!-快遞搜
這次修訂是這部航運基本法三十年來的首次大修,非常的落地和務實。 對貨代貨主來說,其中多項變革或將直接影響日常業務操作、風險劃分和法律責任。 核心變更內容概覽: 1、統一運輸規則: 將國內沿海貨物運輸納入調整範圍,結束「內外有別」的雙軌制; 也就是說,無論是國內航線還是國際航線,海上貨物運輸將適用統一的法律規則。 這也包括船舶海事賠償規則,除特殊情況外,海船和內河船適用同一海事賠償責任限額。 2、電子提單合法化: 電子運輸記錄獲得正式法律地位,與紙質單證同等效力。 提高航運效率,電子提單、電子海運單等數位化憑證正式獲得法律認可。 電子運輸記錄有嚴格的生效條件:可供調取查用、內容完整準確、籤發人可識別、持有人能證明身份等。 貨代貨主可做進一步的了解。 3、權利義務調整: 實際承運人定義擴展; 新法將實際承運人的定義新調整為接受委託實際履行全部或部分承運人義務的人, 那麼港口經營人等主體在符合條件時也可具備該地位。 而貨代在某些環節可能被認定為實際承運人,從而享有免責和限責的權利。 無人提貨的費用和風險承擔主體由收貨人改為託運人; 針對實操中卸貨港無人提貨的問題,將相關費用和風險的承擔主體從收貨人調整為託運人,並規定承運人需及時通知託運人。 貨主失聯,託運人倒黴,這個修訂將倒逼託運人更審慎地開展業務。 4、託運人義務與權利: 明確託運人應當按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約定將貨物交付承運人運輸,並保證貨物適於約定運輸。 新增託運人合同變更權,但承運人可在特定情況下拒絕; 5、共同海損少一損 新法增加了「船舶油汙損害責任」專章,明確漏油責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擔,不得計入共同海損。 建議貨代老爺了解汙染責任的嚴格歸屬,在處理相關事宜時明確責任方。 6、涉外法律適用: 增加反制條款,應對國外歧視性措施。 明確裝貨港或卸貨港在我國境內的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強制適用我國海商法; 7、海上保險合同: 新法增加了保險格式條款的提示和說明義務。 對於免除或者減輕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保險公司必須在訂立合同時作出「足以引起被保險人注意的提示」,並按要求予以「明確說明」。 如果沒明確說明,那麼被保險人可以主張條款不在合同內。 這將對海運的保險理賠產生重大影響。 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海商法》的核心,本次修訂在該章節上做了諸多優化。 建議老爺們品讀一番(傳送門在圖片下方)。 文章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5/1029/c1001-40591659.html 2、《新修訂的海商法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權威解讀》https://lllsf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5/10/id/9040460.shtml 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解讀新修訂的海商法》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25-10/28/content_9278988.html 访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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