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全國首個設立在海事管理機構的流動仲裁庭——「津海法通」流動仲裁庭,在新港海事局正式揭牌並投入運行。該庭由天津海事局與天津仲裁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共同創立,標誌著「海事調解+專業仲裁」的創新模式正式落地,為我國海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樹立了新標杆。面對日益複雜多元的海事糾紛,「津海法通」流動仲裁庭將專業仲裁服務直接延伸至海事管理一線,通過資源整合與協同聯動,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受理、一體化裁決、一鍵式執行」的全流程服務。長期以來,海事糾紛當事人常面臨程序銜接不暢、需在多個機構間往返奔波等困境。針對此類痛點,「津海法通」流動仲裁庭通過將仲裁服務直接嵌入海事管理一線,實現了海事糾紛調處與仲裁程序的無縫對接。當事人無需在行政機關與仲裁機構之間「多頭跑」,即可在港口前沿完成從諮詢、調解到仲裁審理、文書送達的全流程,極大提升了糾紛解決的便捷性與整體效率,精準對接了市場主體對高效、專業解紛服務的迫切需求。對於海上交通事故類糾紛,實行「行政調解前置」,調解成功的案件可當場籤署調解協議,經當事人申請駐地仲裁庭審理後快速轉化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仲裁文書;調解未果或非事故類糾紛,則可直接通過「仲裁直達通道」進入仲裁程序,實現就地審理,顯著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和時間。「津海法通」流動仲裁庭不僅是服務平臺的創新,更是制度規則的探索。它錨定天津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的戰略定位,致力於通過實踐積累,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成熟經驗,為提升我國海事仲裁的國際公信力、輸出海事解紛的「中國標準」提供寶貴的基層樣本。未來,雙方將繼續深化在人員能力共建與配套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合作,全力保障這一創新機制高效順暢運行。通過高效化解每一件海事糾紛、不斷提煉和固化實踐經驗,「津海法通」流動仲裁庭將致力於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成熟模式,使之真正成長為航運界信賴的糾紛解決「首選之地」,為京津冀協同發展和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注入穩定的法治動能。全媒記者 馬榕蔚 通訊員 趙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