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9月25日消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9月25日宣布,已向五名涉嫌無執照提供金融建議的內容創作者發出勸諭信,要求其調整內容以符合監管要求,否則將面臨執法行動。與此同時,MAS推出新指南,要求金融機構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包括內容創作者)從2026年3月25日起實施數字廣告風險管控措施,確保金融信息分享與產品推廣負責任、透明化。新規強調金融機構董事會和高管對數字廣告活動負有最終責任,即便委託外部營銷方,問責亦不可轉移。MAS與新加坡廣告標準管理局還聯合發布《網絡分享金融信息7大須知》指南,提醒創作者需核實推廣機構合法性、避免利用「錯失恐懼」(FOMO)誘導恐慌,並明確「非財務建議」聲明不能免除法律責任。此舉旨在應對數字時代信息快速傳播帶來的風險,保障消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