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公布了一樁判案。5年前,48歲南亞裔摩託車騎手、Foodpanda外賣員在8號風球懸掛後約18分鐘完成最後一單訂單,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原告稱,他原本月入2.8萬港元,扣除4000港元養車費,淨收入約2.4萬港元,也因這場意外獲得14個月病假。但是這場意外導致其後右腳四頭肌肌肉流失,影響駕駛和長時間步行的能力。以他的能力和背景,只能從事如保安或物業等工作,月薪下降到只有約1.4萬港元。所以,原告認為,連同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等,以及平臺方的責任比例,他應該獲得134.8萬港元的賠償,以及由平臺方支付訴訟費。香港高等法院指出,Foodpanda辯稱外賣員可在繁忙時段拒絕接單的說法違背常理,也不符合僱傭合約條款,裁定Foodpanda須承擔八成責任,並下令其向該外賣員賠償134.8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