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23日訊)馬來西亞航空公司自願遣散計劃下離職的員工,可獲得的最低和最高賠償款項差距高達69萬6400林吉特!
離職員工可獲得最低賠償款項為2600林吉特,但也有員工獲得69萬9千林吉特的賠償,真是同人不同職也不同命。
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道格拉斯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丹那美拉區國會議員沙阿里哈山的提問時,這麼表示。
他指出,上述計劃的條件是:(1)每名員工最多可領不超過70萬林吉特的賠償金(2)服務不超過1年的員工不符資格申請。
他說,馬來西亞航空公司自願遣散計劃下,共有2622名員工申請這計劃獲得批准,涉及賠償款項為4億9550萬林吉特。
他承認有些員工還有兩年才退休,但提出申請也獲批准,也有員工申請參加計劃遭拒絕。
他說,馬來西亞航空公司考量了所有裁減人手的需要以及提升效率問題後,才提出這項計劃,雖然怡保東區國會議員林吉祥指這項計劃不透明、不公平,但事實上部門並未接獲馬來西亞航空公司職工會的投訴。
他透露,有410人申請參加計劃遭拒而提出上訴,不過基於早前與職工會所訂下的協議,這410人的上訴也不受理。
另一方面,針對國會議員乘搭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班機所享有的優惠,道格拉斯指出,新的制度在8月21日生效,相信國會議員們會在數天內接到通知信。
他說,新制度的條例較寬鬆,只要仍是國會議員,就可以享受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所提供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