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搜消息,越南財政部於2025年8月28日發布第86/2025/TT-BTC號通函,明確規定過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海關規費徵收標準及管理制度。新規明確多項免稅情況,包括人道主義援助物資、外交豁免物品、入境人員行李以及邊境居民交易貨物等均可免徵費用。通知還規定了繳費義務和繳納方式,要求組織和個人在辦理進出口及過境申報時履行財務義務,可選擇現金或非現金方式繳費。該通函旨在完善海關規費管理法律框架,為進出口活動提供透明度和便利,同時確保與國際承諾和海關慣例相協調。授權徵收機構需將所有費用上繳國家預算,並按規定管理邊境居民的交通工具登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