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獲悉,《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和《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均為5年。這兩項新規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具體要求,並對從事外賣、快遞等7類民生服務行業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核發專用號牌。
專用號牌是面向廣州市民生服務行業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核發的特定號牌,樣式為黃底黑字,具體分為「廣州W」「廣州X」「廣州Y」「廣州Z」四個號牌號段(其中「廣州W」號段用於外賣等即時配送企業車輛;「廣州X」號段用於電力、供水、燃氣、電信通訊等公共設施搶修單位車輛;「廣州Y」號段用於郵政、快遞、報刊投遞、瓶裝燃氣行業車輛;「廣州Z」號段用於醫療衛生、環衛清潔、消防救援和治安防範等單位車輛)。該舉措有利於對不同類別的民生服務行業單位實行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