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研究起草了價格法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修正草案起草說明指出,修正草案共10條,主要涉及三方面內容。具體包括:
完善政府定價相關內容。一是結合政府價格管理方式變化,明確政府指導價不局限於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的形式。二是結合政府定價從定水平向定機制轉變的實際,明確定價機關可通過制定定價機制,確定政府定價的水平。三是根據近年工作實踐,明確成本監審作為政府制定價格的重要程序,進一步加強價格成本監管。四是隨著網際網路發展,政府聽取意見形式更多樣,新增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問卷調查等聽取意見方式。
進一步明確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一是完善低價傾銷的認定標準,規範市場價格秩序,治理「內卷式」競爭。二是完善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三是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不得利用影響力、行業優勢地位等,強制或捆綁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並收取價款。四是強化對經營場所經營者價格行為的規範。
健全價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一是調整對經營者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處罰規定,提高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處罰標準。二是明確經營者拒絕或者虛假提供成本監審、調查等資料的法律責任。